湘潭大學是一代偉人毛澤東同志親自倡辦、親筆題寫校名、親切囑托一定要辦好的綜合性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與教育部共建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與國家國防科技工業(yè)局共建高校、全國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典型經(jīng)驗高校、全國畢業(yè)生就業(yè)典型經(jīng)驗高校。學,F(xiàn)有16個一級學科博士點,31個一級學科碩士點,19個碩士專業(yè)學位類別,15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有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yè)建設點41個,國家級特色專業(yè)11個,國家級專業(yè)綜合改革試點專業(yè)1個,通過國家工程教育專業(yè)認證專業(yè)12個。擁有國家應用數(shù)學中心、教育部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yǎng)計劃2.0基地、國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yǎng)基地、國家人才培養(yǎng)模式創(chuàng)新實驗區(qū)等教學科研人才培養(yǎng)平臺;是“英才計劃”實施高校、全國首批深化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和“國家大學生創(chuàng)新性實驗計劃”實施單位。
學校是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招收高水平運動員資格的高校,學校高水平運動隊在國家級、省級等各類比賽中取得了一系列優(yōu)異成績。為更好更充分發(fā)揮高水平運動隊在大學生體育活動中的推動和引導作用,促進學校體育運動工作可持續(xù)發(fā)展,根據(jù)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2〕8號)等相關文件規(guī)定和要求,制定湘潭大學2023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
一、招生對象
1.符合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有關2023年高考報名條件和高水平運動隊招生條件,并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報名號;
2.具有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學歷或高級中等教育畢業(yè)同等學力。
凡以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必須提供與高級中等教育相當?shù)膶W習證明、成績單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相關證明。
二、招生項目及計劃
我校2023年各招生項目的計劃按“文化單獨考試(A類)”、“文化高考二本線65%(B類)”和“文化高考二本線(C類)”三個類別單列,考生根據(jù)自身情況選擇其中一個類別報考(不得兼報)。各招生項目(分位置、小項)、招生類別的計劃及最大簽約數(shù)如表一:
表一 招生項目與招生計劃
項目 |
位置/小項 |
計劃數(shù) |
文化單獨
考試計劃數(shù)(A類) |
文化高考計劃數(shù) |
二本線65%
(B類) |
二本線
(C類) |
男子籃球 |
內線 |
≤2 |
≤1 |
≤1 |
/ |
外線 |
≤3 |
/ |
≤2 |
≤1 |
女子籃球 |
外線 |
≤5 |
≤3 |
≤1 |
≤1 |
羽毛球 |
男子 |
≤15 |
≤3 |
≤2 |
≤10 |
女子 |
≤15 |
≤2 |
≤2 |
≤11 |
男子足球 |
守門員 |
≤2 |
/ |
≤1 |
≤1 |
左邊鋒 |
≤1 |
≤1 |
/ |
/ |
中鋒 |
≤2 |
≤1 |
≤1 |
/ |
右前衛(wèi) |
≤1 |
≤1 |
/ |
/ |
前腰 |
≤1 |
≤1 |
/ |
/ |
后腰 |
≤1 |
≤1 |
/ |
/ |
右邊鋒 |
≤1 |
/ |
≤1 |
/ |
右后衛(wèi) |
≤1 |
/ |
≤1 |
/ |
中后衛(wèi) |
≤1 |
/ |
≤1 |
/ |
田徑 |
男子400米 |
≤3 |
≤1 |
≤1 |
≤1 |
女子100米 |
≤2 |
/ |
≤1 |
≤1 |
女子200米 |
≤2 |
/ |
≤1 |
≤1 |
女子400米 |
≤3 |
/ |
≤1 |
≤2 |
女子標槍 |
≤3 |
/ |
≤1 |
≤2 |
女子鉛球 |
≤3 |
/ |
≤1 |
≤2 |
女子三級跳遠 |
≤3 |
/ |
≤1 |
≤2 |
男子1500米 |
≤4 |
/ |
≤2 |
≤2 |
男子110米欄 |
≤3 |
/ |
≤1 |
≤2 |
總計 |
≤77 |
≤15 |
≤23 |
≤39 |
(注:具體各項實際招生數(shù)視生源情況和隊伍建設情況確定,計劃總數(shù)以教育部最后批復確認為準。)
三、報考條件
1.男子足球(11人制)
A類:獲得一級(含)以上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且高中階段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比賽中獲得前三名的主力隊員或全國比賽中獲得前六名的主力隊員或入選全國校園足球夏令營總營最佳陣容名單者。
B類和C類:獲得二級(含)以上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且高中階段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比賽中獲得前六名的主力隊員或全國比賽中獲得前八名的主力隊員或入選全國校園足球夏令營總營最佳陣容名單者。
不招收以下類型考生:(1)凡曾參加中國足球超級聯(lián)賽、中國足球甲級聯(lián)賽、中國足球乙級聯(lián)賽者(含聯(lián)賽預備隊及增補運動員,以中國足協(xié)公布的上述賽事秩序冊為準);(2)在任何地方足協(xié)、足球俱樂部注冊并不符合無條件自由轉會者。
2.田徑
A類:獲得一級(含)以上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且高中階段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比賽中獲得個人前三名或全國比賽個人前六名。
B類和C類:獲得二級(含)以上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且高中階段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比賽中獲得個人前三名或全國比賽個人前八名。
不招收以下類型考生:參加過全國田徑錦標賽(含室內賽、越野賽和競走賽),全國田徑分站賽、分區(qū)賽、冠軍賽、大獎賽、總決賽,全國青年田徑錦標賽的運動員。
3.羽毛球
A類:必須為已在中國羽毛球協(xié)會注冊的運動員方能報考;獲得一級(含)以上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且高中階段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比賽中獲得個人前三名或全國比賽個人前六名。
B類和C類:獲得二級(含)以上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且高中階段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比賽中獲得個人前三名或全國比賽個人前八名。
4.籃球
A類:獲得一級(含)以上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且高中階段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比賽中獲得前三名或全國比賽前六名的主力隊員。
B類和C類:獲得二級(含)以上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且高中階段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比賽中獲得前六名或全國比賽中獲得前八名的主力隊員。
特別備注:
。1)以上比賽均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省人民政府名義舉辦的比賽;教育部、體育總局主辦的全國中學生體育比賽;全國中學生體育協(xié)會主辦的中學生體育比賽;教育部組織承辦或組(團)隊參加世界、洲際中學生體育比賽;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等有關部門聯(lián)合承辦或組(團)隊參加世界、洲際中學生體育比賽;各省教育廳、體育局主辦的全省中學生體育比賽。
。2)考生在國家體育總局“運動員技術等級綜合管理系統(tǒng)”的信息、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與報考我校高水平運動隊的招生項目必須一致。其中,田徑項目小項也須嚴格對應。
(3)凡以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須獲得一級(含)以上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且必須提供與高級中等教育相當?shù)膶W習證明和成績單,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協(xié)助招生學校對其資格進行認定,通過認定后方可報考。
(4)報名我校高水平運動隊的考生只能在報名系統(tǒng)內報名2所高校(其中1所為湘潭大學)。
四、報名程序
1.網(wǎng)上報名:2023年1月15日-2023年2月10日16:00,考生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網(wǎng)址: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統(tǒng)一網(wǎng)上報名。
2.考生須登錄湘潭大學招生網(wǎng),下載并如實填寫《湘潭大學2023年高水平運動員招生體育專項測試報名表》(請仔細閱讀表格下方備注)。報名表“照片”位置須粘貼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并加蓋學校公章(騎縫章),“運動訓練簡歷、主要技術特點”欄須如實填寫并由教練員簽字確認,“中學推薦意見”欄須由考生所在中學校長簽署推薦意見并簽字確認,并加蓋學校公章。
3.報名材料附件要求:考生除認真填寫網(wǎng)上報名信息外,應按照以下要求和目錄順序上傳審核材料:
。1)《湘潭大學2023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體育專項測試報名表》掃描件;
(2)身份證掃描件(雙面);
(3)運動員等級證書復印件并加蓋中學公章的掃描件;
(4)符合報考條件的同一次比賽的比賽秩序冊、比賽成績冊(或比賽成績證明)和獲獎證書(三者缺一不可)復印件并加蓋中學公章的掃描件;請在材料中將本人名字標出;如比賽秩序冊、比賽成績冊(或比賽成績證明)原件過厚,可掃描封面、目錄和有本人信息的相關頁面,但在我校組織的報名審核現(xiàn)場驗證時必須提供整冊原件;
。5)報名者本人的國家體育總局網(wǎng)站運動等級證書截圖;
。6)同等學力考生學習證明、成績單并加蓋公章的掃描件;
(7)以集體項目比賽成績取得運動員等級證書的考生的主力上場隊員證明(詳見附件二)的掃描件;
4.考生須對本人報名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如因材料造假或不完整等所帶來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特別備注:
請嚴格按以上順序將掃描的清晰電子文件粘貼在同一個word文件中(若文件超過上傳限定大小,可分多個word文件),并命名為“運動類型+運動員姓名(例:男子籃球李某林)”,上傳至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附加材料位置,如因上傳報名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響材料審核,責任自負。逾期未完成報名或未按要求上傳相關報名材料者視為無效報名。
五、資格審查及現(xiàn)場確認
1.資格審查:學校將嚴格按照教育部有關要求進行報考資格審查,依據(jù)國家體育總局“運動員技術等級綜合管理系統(tǒng)”核實考生運動技術等級,并對網(wǎng)上核實結果進行截圖保存。初審合格名單將在“湘潭大學招生網(wǎng)”公示,公示無異議者方可參加現(xiàn)場確認。
2.現(xiàn)場確認:通過報名審核的考生,無論專業(yè)測試為我校校測或國家體育總局統(tǒng)測,均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現(xiàn)場驗證。未參加現(xiàn)場驗證視為放棄報考。
現(xiàn)場確認時間:2023年3月3日(暫定,如有調整另行通知,請及時關注湘潭大學本科招生網(wǎng))在湘潭大學體育館進行現(xiàn)場確認復核,采集照片,領取準考證及相關資料。
現(xiàn)場確認提交材料清單:
。1)報名材料附件要求的所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2)所購買的測試期間的個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單原件(只需籃球考生提交)。
六、文化課考試及體育專項測試
1.文化課考試
凡符合高水平運動隊報名條件且獲得一級運動員、運動健將、國際健將稱號之一,擬申請文化課單獨考試招生資格的考生,需參加國家體育總局統(tǒng)一組織的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文化課考試,相關安排與要求見體育總局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招生管理辦法》等通知。其他考生均須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
2.體育專項測試
。1)學校專項測試時間
2023年3月4日(暫定,如有調整另行通知,請及時關注湘潭大學本科招生網(wǎng))
。2)學校專項測試項目:男子籃球、女子籃球。
(3)學校體育專項測試標準嚴格按照采用國家體育總局審定的《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體育專項考試方法與評分標準(2023版)》執(zhí)行。為確保測試公平公正順利進行,學校對測試過程全程錄像。
。4)報考男子足球、羽毛球、田徑項目的考生須參加國家體育總局統(tǒng)一組織的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體育專業(yè)全國統(tǒng)測。考生參加統(tǒng)測的位置或小項應與在我校報名時嚴格一致,若統(tǒng)測未區(qū)分位置、小項,或未設置我校招生位置、小項,則考生參加的統(tǒng)測成績須經(jīng)我校認定通過后方為有效。
3.體育專項測試要求
。1)參加學校體育專項測試的考生須交納測試費(200元/人)。
。2)測試期間,考生須購買個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并提交相關材料,否則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
。3)測試前,考生須簽訂“同意接受興奮劑檢查和不使用興奮劑的承諾書”,拒不簽訂承諾書或拒絕接受興奮劑檢查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
(4)考生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持身份證和準考證原件參加測試,否則視為放棄測試資格。測試中發(fā)現(xiàn)考生舞弊、弄虛作假、冒名頂替者,我校將取消測試資格,并通報所在學;騿挝灰约吧霞壵猩块T。
4.體育專項測試合格名單確定辦法
學校按照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按照文化單獨考試、文化高考二本線65%和文化高考二本線三個類別,分組分項目計劃根據(jù)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合格考生名單。如遇同分,則按《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體育專項考試方法與評分標準(2023版)》中的同分排序規(guī)則執(zhí)行,如仍相同,按等級證書和名次證書最好成績排序。無論專業(yè)測試為我校校測或國家體育總局統(tǒng)測,我校各報考類別和招生項目的專業(yè)測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不低于60分。
5.體育專項測試合格名單公示
對測試合格的考生,我校將在“湘潭大學招生網(wǎng)”進行公示,并按照教育部規(guī)定將考生數(shù)據(jù)庫上傳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http://gaokao.chsi.cn)集中公示。公示和復核通過后,將考生名單報教育部和學生所在省(市)招辦備案。
七、錄取辦法
1.文化成績要求
根據(jù)分項目招生計劃,在體育專項測試合格考生中,按照以下原則分組分項目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
(1)報考A類的考生,專業(yè)測試成績符合我校要求,文化課單獨考試成績(不低于運動訓練專業(yè)統(tǒng)一劃定的文化課最低線)達到我校要求者予以錄取,此類考生人數(shù)不超過運動隊招生計劃的20%。
。2)報考B類的考生,專業(yè)測試成績符合我校要求,高考成績達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的65%予以錄取,此類考生人數(shù)不超過運動隊招生計劃的30%。
。3)報考C類的考生,專業(yè)測試成績符合我校要求,高考成績達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的予以錄取,此類考生人數(shù)不超過運動隊招生計劃的50%。
。4)對于高考綜合改革、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不低于相應錄取控制參考分數(shù)線。
2.公示
擬錄取考生名單將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和“湘潭大學招生網(wǎng)”網(wǎng)站公示。
3.志愿填報
擬錄取考生須按照生源省招生考試機構的規(guī)定,在相應批次正確填報高考志愿。志愿未填報或填報錯誤者,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4.招生專業(yè)
高水平運動員招生專業(yè)及人數(shù)如下,詳見表二。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所選專業(yè)的選考科目要求與高考要求一致。
表二 招生專業(yè)及人數(shù)
招生專業(yè)名稱 |
招生人數(shù) |
法學 |
≤5 |
行政管理、漢語言文學、新聞學、
廣告學、思想政治教育、
社會學、英語、哲學、歷史學 |
每專業(yè)≤10 |
備注:法學專業(yè)僅限文化課單獨考試類別考生填報,按照文化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
八、入校復查
1.高考體檢不符合國家規(guī)定者,將根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取消錄取資格。
2.在高水平運動員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校根據(jù)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進行復查。凡復查不合格或經(jīng)核實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3.入學后,被我校錄取的高水平運動員須與學校簽訂協(xié)議,遵守高水平運動隊的要求和學校的有關規(guī)定,服從安排,認真履行參加訓練和比賽的義務。
九、監(jiān)督機制
我校高水平運動員招生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yōu)的原則,做到報考條件明確,工作程序規(guī)范,選拔辦法公開,錄取結果公示。高水平運動員招生工作由我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并接受社會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731-58298658。
咨詢聯(lián)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大學招生與就業(yè)指導處(服務大樓111室)
郵編:411105
電話:0731-58293275,58293451,58298913(傳真)
湘潭大學招生網(wǎng)網(wǎng)址:http://zhaosheng.xtu.edu.cn/
E-mail:zsk@xtu.edu.cn
附件:
1.湘潭大學2023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體育專項測試報名表 點擊查看
2.主力上場隊員證明材料 點擊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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