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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體育類專業(yè)統(tǒng)一考試考場規(guī)則 |
http://www.netislanduk.com 2024年2月4日 來源:江西省教育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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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須嚴格遵守考試管理規(guī)定,自覺服從考務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考務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2.憑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準考證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與考試無關的人員不得進入候考區(qū)和考場。
3.進入考點時應主動配合考務人員進行身份驗證,自覺接受考務人員對隨身物品進行檢查。嚴禁將鉛球、刀具、易燃易爆物品、腐蝕性物品等危險品帶入考點,嚴禁拍錄甚至上網(wǎng)傳播考場內與考試有關的信息,違者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嚴肅處理。
4.嚴禁服用體育比賽中的禁用藥品參加考試,違者視為考試作弊,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違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法律規(guī)定,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5.進入候考區(qū)、考試區(qū)后,不得到其他考試區(qū)域奔走觀看,不得吸煙,不得大聲喧嘩,不得吹哨,不準亂扔雜物和尖銳物品。考試全程須穿著符合要求的服飾、鞋襪,文明參考,不得赤裸上身。
6.考生考試時須將號碼牌粘貼在身體規(guī)定位置,不得用衣物遮擋號碼牌,不得倒貼號碼牌。
7.每組考試完畢,考生須在成績記錄表上規(guī)定位置按指模確認本人考試成績。對成績有異議者,須立即向評委或主考提出,如經(jīng)評委或主考審核后仍有異議,可向考務辦(督導仲裁組)提出書面申訴,考點考務組將按有關程序予以核查回復。
8.考試期間,如遇惡劣天氣致使考試無法正常進行時,考生必須待主考宣布考試暫停后,方可離開考場,并到安全區(qū)域等候通知。
9.考生如身體出現(xiàn)異常情況,應立即報告考務人員。考試結束,應立即攜帶有關物品有序離場,不得在考試場地內逗留。
10.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有關條款作出處理。在考試過程中如有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條文,涉嫌犯罪的,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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