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時間 |
工作內(nèi)容 |
負責單位 |
2024年 |
10月23日
至29日 |
全省考生網(wǎng)上報名。 |
省、市、縣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gòu) |
10月30日
至11月11日 |
春季高考、夏季高考考生資格審核。 |
市、縣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gòu) |
11月12日
至16日 |
網(wǎng)上繳費:
夏季高考繳納報名費、體育專業(yè)測試費和藝術(shù)類專業(yè)統(tǒng)考費;
春季高考繳納報名費、春季高考技能測試費用。其中僅報考“3+4”轉(zhuǎn)段、高職(?疲﹩为毧荚囌猩艘圮娙藛瘟杏媱澋目忌U納報名費。 |
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
2025年
|
2月底前 |
各市上報審核通過的拔尖人才名單。 |
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市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gòu) |
3月1日前 |
各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gòu)上報省外高中應屆生學考合格成績。 |
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市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gòu) |
3月15日前 |
縣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gòu)對特殊考生名單進行初審、公示,并上報市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gòu)。 |
縣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gòu) |
3月28日前 |
各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gòu)對特殊考生名單進行審核、公示。 |
市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gòu) |
3月31日前 |
各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gòu)上報特殊考生等相關材料。 |
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市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gòu) |
4月1日前 |
各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gòu)上報殘疾人考生合理便利申報相關材料。 |
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市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gòu) |
4月中旬 |
繳納語文、數(shù)學、外語科目考試(含聽力考試和筆試考試)費并進行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等級考試科目選報。 |
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市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gòu) |
4月 |
繳納春季高考知識考試費用。 |
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
4月 |
對特殊考生名單進行復審。 |
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有關廳局 |
5月下旬 |
公示特殊考生名單。 |
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